广州: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政策性住房

2022.04.04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广州市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政策性住房管理办法原则上配建政策性住房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年度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项目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0%。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项目配建政策性住房的具体比例,通过直接设定初始配建比例或“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确定。配建方式以集中配建为主,分散配建为辅配建的政策性住房应与商品住房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同时交付。项目分期实施的,政策性住房应与首期商品住房同时建设和交付使用。配建的政策性住房的建设标准与品质不得低于商品住宅。配建的政策性住房在整体设计、建筑材料、外形、风格、色彩应当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房保持一致且总体和谐。内部装修应不低于我市政策性住房的标准,大堂、走廊、电梯、园林、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应当与所在项目同期商品住房公共区域装修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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